达茂旗石宝镇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污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MSG2016-042
达茂旗石宝镇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污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程已由包头市达茂联合旗发展和改革局以达发改项目字[2016]170号文件批准建设。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包头市达茂联合旗石宝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达茂旗石宝镇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污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达茂旗石宝镇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污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程
2、建设地址:包头市达茂旗石宝镇
3、建设内容:铺设3km排污管网,硬化1000㎡
4、预算总投资:325万元
5、资金来源:上级各类项目资金250万元,自筹75万元
6、建设工期:2016年9月—2017年3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证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自治区外企业入区投标要求:(1)根据内建工〔2016〕138号《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企业管理的通知》规定,凡内蒙古自治区以外施工企业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须按照本通知规定完成企业信息报送工作,经公示后,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无法查询到的区外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已持有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申请表》的,在有效期内也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三、 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 5日—2016年9月9日。每日上午8:30到
12:00,下午2:30到17:30前,逾期不再接受;
2、报名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007室;
3、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叁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或有效期内);
(3)税务登记证副本;(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需要提供)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需要提供)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担任本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凡内蒙古自治区以外施工企业,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须持有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管理系统”可查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截图,或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申请表》(有效期内);
(9)企业联系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9月5日—2016年9月9日。每日上午
8:30到12:00,下午14:30至17:30前;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007室;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市达茂联合旗石宝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志刚
电 话:0472-2773207
日 期:201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