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包头市人民政府批准,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对以下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挂牌出让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平方米) |
规划
用途 |
土地使用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起价
|
增价
幅度 |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2009]
1301 |
装备制造产业区 |
地块一占地总面积为144820M2(约合217.23亩),其中代征道路面积为28367.82 M2(约合42.55亩),净用地面积为116452.18M2(约合174.68亩,以实测为准) |
工业 |
工业50年 |
≥0.98 |
建筑系数≥42
% |
≤20% |
235.2元/平方米
|
3元/平方米 |
1229 |
竞得人需满足挂牌文件的要求 |
地块二总面积为164899M2(约合247.35亩),其中代征道路面积为18664.60 M2(约合28亩),代征高压线走廊面积为1529.20 M2(约合2.29亩),净用地面积为144705.8M2(约合217.06亩,以实测为准) |
[2009]
1302 |
青山区友谊大街北侧、春光小区 |
总用地面积3081.1m2(约4.62亩)。 |
办公可兼容商业 |
商业
40年 |
<6.5 |
<45% |
>20% |
1847元/平方米 |
3元/平方米 |
114 |
竞得人需满足挂牌文件的要求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11月7日至2009年12月4日,到包头市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获取挂牌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11月7日至2009年12月4日17:00时止,到包头市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4日16:00时(以资金划入指定账户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09年12月4日17:0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时间:2009年11月26日至2009年12月7日16:00时止。
挂牌地点:包头市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包头市昆区团结大街129号)。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者可对拟出让地块自行踏勘。
(三)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将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联 系 人:雷向红 闫姝
联系电话:0472---5180991 0472---518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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